关于公开遴选怀远县2025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承接服务组织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
根据《关于印发<怀远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开遴选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承接服务组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时间2025年4月23日至2025年4月27日。
二、遴选对象与服务内容
1.遴选对象。有一定规模及服务能力的专业服务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服务组织。
2.服务内容。怀远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支持环节为:小麦机收+秸秆综合利用(作业时间:6月15日前完成),其中农业农村局作业面积37.5万亩、县供销社作业面积20万亩。
三、遴选条件
(1)有一定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
(2)拥有与其服务内容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和人员。承担项目的服务主体收割机达到3台及以上,打捆机达到2台(套)及以上。规范“带机入社”等行为,鼓励服务主体吸纳周边零散农机户带机入社和加盟合作。严禁以整合农机的名义,将项目转包、分包,套取财政资金。参与供销社项目的主体需为基层社和县供销社持股50%以上社有企业,不包括农民合作社和农民合作社联合社;
(3)服务主体近两年来无不良服务记录,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4)能够主动接受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录入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名录库;
(5)优先支持安装农机监测传感器的服务主体承担项目。
县农业农村局遴选承担项目服务主体不少于10个,县供销合作社遴选承担项目服务主体不少于3个。
四、遴选流程
(一)申报。符合报名条件的服务主体按要求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怀远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作业申报表(县级方案附件3)。
2.营业执照及对公帐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服务组织注册“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平台”截图。
4.无经营异常、严重违法失信的相关证明(提供“企查查”截图)。
5.项目承诺书。
(二)评审。县农业农村局、县供销社组织专家组对拟申报服务组织进行综合评审,择优选择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承接服务组织。
(三)确定。评审结果在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服务组织为怀远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小麦机收+秸秆综合利用)承接组织。
请具备以上遴选条件、有意向承接项目的服务组织按要求整理申报材料,将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封装成册一份(每页加盖公章),于4月27日前申报县农业农村局项目的报送至县经管站(联系人:王中良,电话:8212535),申报县供销社项目的报送至县供销社综合业务股(联系人:汤瑞琪,电话:8011468)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怀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远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