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效果评估报告】怀远县碧桂园·星河岚湾“2024·7·5”高处坠落一般事故调查处理情况评估报告
2024年7月5日下午13时,怀远县碧桂园星河岚湾项目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163万元。
2024年7月5日下午13时,安徽鹏奥电梯有限公司在碧桂园星河岚湾项目7#、8#楼现场开展电梯安装的前期勘察,顾*(死者)从7#楼一单元独自上楼查看楼顶机房电梯安装条件情况过程中,于14时20分左右坠楼死亡。
事故发生后,怀远县人民政府于2024年7月10日成立事故调查组,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应急局牵头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邀请有关专家参与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于2024年11月5日完成事故调查报告并上报怀远县人民政府。怀远县人民政府于2024年11月8日作出批复,同意该事故调查报告。
根据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评估办法》(皖安办〔2021〕64号),怀远县碧桂园·星河岚湾“7·5”高处坠落一般事故调查整改措施落实效果评估工作组(以下简称“评估组”)对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县安委会办公室成立由县应急局牵头,县住建局等单位有关人员组成的评估组,依据《怀远县碧桂园·星河岚湾“7·5”高处坠落一般事故调查报告》,梳理出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行业监管部门、企业层面的事故整改落实情况,在怀远县政府组织开展自评的基础上,评估组采取调阅事故原始档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现场检查、听取汇报等方式,深入开展评估工作。对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相关企业进行反馈,要求立即组织整改。
二、事故发生单位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事故发生后,怀远县应急管理局、怀远县住建局已加强对该公司的监督检查,督促公司落实责任,排查隐患,落实整改;同时,要求该公司积极开展自查自纠,该公司已在楼顶加装了防护栏,增加了安全警示标志和风险告知牌、通往7号楼楼顶增加了固定防护措施。严格落实员工的安全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入场前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和管理,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加强对外来人员的管理,严格执行外来人员登记制度,严格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域,确保外来人员安全管理到位。
三、事故责任单位、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根据事故调查报告、由县应急管理局对事故中的责任单位及相关人员依法开展责任追究。针对事故责任主体单位怀远金诚建筑有限公司、施工项目现场负责人王*、怀远金诚专职安全员刘**、杭州西奥(蚌埠分公司)项目经理张**、安徽鹏奥实际负责人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依法予以行政处罚。相关人员已按照法律规定期限缴纳了行政处罚罚金。事故单位按照要求进行了隐患整改。
四、事故发生单位及行业领域有关人员受教育情况
事故发生后,该公司已落实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和培训,并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全区行业领域相关企业负责人通过观看事故视频,都受到了很好的教育,回各企业后,积极召开安全生产会议,落实事故警示教育,积极开展企业自查自纠,排查并整改事故隐患。
五、事故发生地政府及相关部门汲取事故教训,强化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县住建局在事故发生后,召开事故分析会,分析原因和不足,深入开展辖区内各类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并召开事故警示教育会,督促各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外来人员的管理,合理安排员工的工作和作息时间,积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稳步向前。
六、评估意见
事故调查处理情况评估组现场检查了有关部门整改材料以及事发企业隐患整改情况,经综合评估后认为,怀远县住建局能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事故各项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并提出如下意见:
县住建局要认真贯彻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加强行业内安全监管,狠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针对监管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深入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举一反三,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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